当前位置:药物用法>>正文
肉鸡生产安全用药规定
来源:中国赣州网—新农民周刊  点击量:5858

  全饲养期 1、肉鸡生产全饲养期禁用的药物有:克球粉、磺胺嘧啶、万能胆素、球虫净(尼卡巴嗪)、磺胺喹恶林、前列斯汀、螺旋霉素、灭霍灵、氨丙林、人工合成激素。2、肉鸡生产全饲养期防治球虫病可用的药物有:球痢灵、氯苯瓜、盐霉素、加福、球杀死等。

  30日龄内 肉鸡生产30日龄内可用的药物有:磺胺二甲氧嘧啶(SDM)、复方敌菌净、磺胺二甲基嘧啶、复方新诺明等,这些磺胺类药物肉鸡30日龄前可用,30日龄后禁用。

  送宰前14天 送宰前14天根据病情可继续选用下列药物,但其用量应由兽医人员的技术指导:土霉素、强力霉素、北里霉素、四环素、红霉素、痢特灵、金霉素、太乐霉素、快育灵、百病消、氟哌酸、禽菌灵等。送宰前14天禁用的药物有:青霉素、卡那霉素、氯霉素、链霉素、庆大霉素、新霉素等。

  送宰前7天 肉鸡送宰前7天要停用一切药物,所用饲料必须不含任何药物添加剂。

上一条:有关抗菌药物不宜混合静滴的97对配伍
下一条:喷雾给药的特点及应用
联系地址: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武庙乡   总经理:刘照明
联系电话:13513769837   业务QQ:651743219    电子邮箱:gushituji@126.com
(C)2007 版权所有固始土鸡孵化中心   技术支持:固始土鸡孵化中心   豫ICP备0700671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