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禽病防治须合理用药
来源:中国畜牧兽医报  点击量:3154

  掌握疾病易发时期,适时预防 用药物预防禽病,应在禽病易发期前进行,有针对性地预防,而不能采用长期用药的方法。2周龄以内的雏禽受白痢威胁较大,用药防病应以白痢为主,1日龄~5日龄用痢特灵拌料,喂一个疗程停3天~5天,再喂一个疗程。3周龄~7周龄禽易患球虫病,特别是地面饲养的更易发生。这个时期可间歇性交替用药预防,笼养禽转到地面饲养时要做好球虫病预防工作。初冬季节呼吸道疾病和大肠杆菌病易发,且以中雏和开产前后的禽发病为主。这时除加强饲养管理与消毒防疫外,还应注意禽群发病征兆,提前做好药物预防。平时,对零星死亡的禽也要剖检,以掌握禽群发病动态,为药物预防提供依据。

  发现疾病及时确诊,正确用药 一旦发生疾病应立即诊断,查明病因并根据药敏试验正确用药。一般革兰氏阳性菌对青霉素、红霉素或四环素类药物敏感,革兰氏阴性菌对链霉素、氯霉素等药敏感,而链球菌对青霉素、链霉素均不太敏感,青霉素防治球虫病效果很差。另外,结合本场情况,对本场疾病治疗效果不明显的药物不要使用,同时避免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防治疾病。

  掌握药物的用法、用量和疗程 通过饮水或拌料途径给药,一定要经过预扩散,使药物浓度均一,片剂药应彻底粉碎。不易溶于水的药物,如痢特灵,不能结合饮水给药,否则先饮到水的禽因药物浓度太低达不到治疗目的,最后饮水的禽因药物过量易发生中毒。饮水给药事先要断水,并尽量在2小时~3小时内饮完。另外,首次用药量应大些,预防疾病用药量一般为治疗量的一半,严禁超量投药或小剂量长期用药。疗程要根据病情确定,急性病疗程一般为3天~5天,症状完全消失可停药;慢性病或疾病预防一般7天为一疗程。视实际情况可用药几个疗程,但每个疗程应间隔3天~5天,最好几种药交替使用。

  注意药物的质量、副作用及配伍禁忌 药物质量直接影响疾病治疗效果,过期变质药应严禁使用。有些药物虽然疗效好,但副作用较大,这类药应谨慎使用。如服用磺胺类药会降低禽对饲料和水的摄取量,降低其生产性能;磺胺类、呋喃类药物以及金霉素等能使禽产蛋量下降;长期服用红霉素及四环素类药物会影响禽体对钙的吸收。同时使用几种药应注意它们的协同与拮抗作用。有些药物合用会降低药效,如青霉素或链霉素与氯霉素、磺胺类药合用,四环素与青霉素合用,庆大霉素与青霉素、链霉素、红霉素、磺胺类药合用,均影响药效。

  用药防治禽病,既要考虑治疗效果,又要兼顾养殖经济效益。药物虽能防治疾病,但并非控制疾病的根本措施,所以必须以防重于治为原则,加强饲养管理,做好消毒防疫工作,配合用药防治措施。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禽病发生,取得良好的养殖经济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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