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
第667号
根据《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,依照《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》,经现场检查及审核,现批准内蒙古华玉生物有限公司等37家兽药生产企业为兽药GMP企业(见附件),并核发《兽药GMP证书》;经审核,同意对新乡市大康消毒剂有限公司等18家兽药GMP企业增加认证范围。
特此公告
二○○六年六月八日
附件1:
兽药GMP合格企业目录
企业名称
检查验收范围
证书编号
状态
有效期
内蒙古华玉生物有限公司
原料药(土霉素碱)
(2006)兽药GMP证字557号
上一条:养禽业要树立新的防病用药观